日前,教育部等七部門印發(f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yǎng)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yǎng)改善計劃采購”)采購管理內容,要求提供勞務服務方與食品原輔材料供貨方不得為同一主體或相關利益人,并鼓勵各地對多頻次、小額零星的原輔材料比照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采購。
《實施辦法》提出,營養(yǎng)改善計劃采購工作必須嚴格執(zhí)行《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guī)和財政部有關規(guī)定。各地應根據營養(yǎng)改善計劃供餐實際情況,科學確定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具體項目內容;對于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項目,應合理確定采購方式,并制定完善采購管理相關制度要求。營養(yǎng)改善計劃實施地區(qū)和學校應加強采購需求管理,嚴格落實《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h級教育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負責指導學校采購需求管理工作。采購人對采購需求管理負有主體責任,應以學生營養(yǎng)改善為目標,合理確定采購需求,科學編制采購實施計劃。在確定采購需求前,可通過咨詢、論證、問卷調查等方式開展需求調查。應建立健全采購需求管理制度,加強對采購需求的形成和實現過程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h級有關部門應及時公開采購意向,至少在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按采購項目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地方分網公開,也可在省級以上財政部門指定的其他媒體同步公開。內容應當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采購時間等。
各地可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合理確定采購人和采購方式。對于采購項目金額達到本地區(qū)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的,原則上應依法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等競爭性采購方式進行采購。各實施學校應完善大宗食材統(tǒng)一采購制度,規(guī)范原輔材料采購。對于食堂的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奶等,均應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由縣級有關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鼓勵探索采用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實施。對于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新鮮蔬菜、水果、干貨、調味品等原輔材料,比照政府采購的相關采購方式,可由縣級有關部門或學校作為采購人集中帶量采購。鼓勵各地對多頻次、小額零星的原輔材料比照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采購。偏遠地區(qū)小規(guī)模學校(教學點)經縣級教育部門批準,可采取適當的采購方式,并完善相應的采購管理制度,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供餐企業(yè)(單位)由縣級有關部門通過競爭性采購方式確定。納入營養(yǎng)改善計劃的供餐企業(yè)(單位)名單,應向社會公告。
《實施辦法》強調,各相關單位要嚴格規(guī)范采購程序,采取競爭性采購方式采購的,采購人應合理設置供應商資格條件,不得阻撓和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不得差別對待供應商。同時,提供勞務服務方與食品原輔材料供貨方不得為同一主體或相關利益人。鼓勵各地通過競爭性采購方式采購食材。通過競爭性采購方式確定的采購標的單價,不得高于學校所在地同期市場公允價格。在合同管理方面,對于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采購項目,采購人應按規(guī)定與中標、成交供應商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并嚴格執(zhí)行合同約定事項。如供應商違反合同相關規(guī)定,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對于不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由學校自行采購的項目,學校應及時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并報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同時,學校應規(guī)范結算制度,及時與供應商結算貨款。采購員與供應商之間原則上不得發(fā)生現金交易。在履約驗收方面,各地應結合實際,指導采購人細化編制驗收方案。學校應成立由2人以上組成的驗收小組,按照合同約定開展驗收工作。要完善食品采購索證索票制度,嚴格執(zhí)行《餐飲服務食品采購索證索票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查驗、索取并留存相關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等材料和由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要加強采購檔案管理,完整保存各項采購文件資料,自采購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