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招標方式主要是由“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組成。實際上,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都有自己的缺點,從而給采購活動帶來了一定的風險,為減少采購方式帶來的風險,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可以將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方式結合起來,即兩段招標。對于兩階段招標,你又了解多少呢?趕緊進來和51小編一起學習一下吧!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30條規(guī)定“對技術復雜或者無法精確擬定技術規(guī)格的項目,招標人可以分兩階段進行招標。”兩階段招標不是一種完全獨立的采購方式,只是在招標采購活動中作為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的一種特殊執(zhí)行程序和招標方法一同一項目的招標過程不是一階段完成,而是分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投標人按照招標公告或者投標邀請書的要求提交不帶報價的技術建議,招標人根據(jù)投標人提交的技術建議確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制招標文件。
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投標人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終技術方案和投標報價的投標文件。
如果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保證金的,應當在第二階段提交。
第一階段是征集技術方案,編制招標文件階段,可以交流談判和修改技術方案,不受招標投標程序約束,可以要求附帶經(jīng)濟指標或最高限價;第二階段的投標人一般是第一階段遞交技術方案的單位。防止技術的傾向和排斥性。
第一階段
招標既可以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也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具體采用哪種招標方式可以根據(jù)項目的是否需要履行審批或核準手續(xù)進行判斷選擇。
第二階段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規(guī)定,第二階段招標人向在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的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本法條僅規(guī)定了招標人的義務,即明確規(guī)定招標人在第二階段向潛在投標人提供招標文件,沒有強制要求第一階段提交技術建議書的潛在投標人必須參加第二階段的投標。
如果確認參加第二階段招標的潛在投標人不少于三個,則招標人沒有必要接受未提交技術建議的潛在投標人投標,則第二階段可以按照邀請招標的流程開展招標工作。反之,則采用公開招標的流程進招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