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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做好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推廣以工代賑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明確緊盯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項目分包等關鍵環(huán)節(jié),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村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可以依法不進行招標。
《通知》指出,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投資規(guī)模大、受益面廣、帶動能力強,吸納當地群眾就業(yè)潛力大。地方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在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推廣以工代賑的重要意義,積極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助力群眾就地就近就業(yè)增收。
《通知》要求,加強指導監(jiān)督。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以工代賑項目的技術指導,嚴格按照設計文件要求組織施工,強化施工現場組織和管理,嚴把施工材料質量,落實安全生產措施,提升工程建造水平。要緊盯建設項目決策和審批、招標投標、項目分包、項目實施管理、資金管理、工資支付、竣工驗收和工程結算等關鍵環(huán)節(jié),壓緊壓實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和監(jiān)管責任,從源頭上預防和杜絕以工代賑項目的腐敗問題和侵害群眾合法權益問題,確保好事辦好。
《通知》進一步明確實施范圍,一是交通重點項目。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符合進度要求等前提下,圍繞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沿邊抵邊公路、港航設施、機場、公路客貨運站等重點項目,充分挖掘主體工程建設及附屬臨建、工地服務保障、建后管護等方面用工潛力,平衡好建設和管護領域勞動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賑勞務用工之間關系,盡可能多地通過以工代賑方式吸納當地群眾參與工程建設。
二是農村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在通自然村組公路、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危橋改造、農村簡易候車亭,以及農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橋的建設和管護等領域,選擇一批投資規(guī)模小、技術門檻低、前期工作簡單、務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業(yè)項目和作業(yè)環(huán)節(jié),積極推廣以工代賑。
此外,《通知》還要求完善支持政策。對于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村交通運輸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要求,可以不進行招標。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加大對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領域以工代賑項目支持力度,引導各類金融機構依法依規(guī)加大融資支持力度。用好中央財政銜接推進鄉(xiāng)村振興補助資金(以工代賑任務方向)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小型公益性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和管護政策。
來源:中國招標